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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搜索与小米手机的纷争再次吸引了互联网人士的关注

By:湖南红枫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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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说起起360,人们也许都会知道,这是一种搜索引擎,近日有了360推广,该推广有360原有的实效平台,同时它看上去的感觉和搜狗推广有着相似的地方,在这里面所展示出来的功能和搜狗有着很相识的地方。推广行为的发展也是对时代的变化而形成的。
  360推广是一种新开设的推广型平台,在优化系统的道路上还有很多关卡需要走的。中海邦科技该推广最注重的地方是在于计算机端,手机端目前还没有进行开放,但是在不久的将来手机端也会逐渐地进行开放。在该推广的操作过程中,有新增计划、单元和关键词,在关键词匹配的环节中,可以精确地运用广泛的短语,同时还可以利用创意性的想法进行添加和更改的行为。
  3月16日,记者独家获悉,早在2015年11月,360就在西城区法院提起了针对小米
  “不正当竞争”的诉讼。据知情人士透露,今年1月,360对去年提起的诉讼申请了撤诉,原因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本案指定到海淀区法院管辖。2016年2月25日,360撤销了对小米的诉讼,北京西城区法院裁定通过。
  但是,仅在20天之后,360以发现小米新一轮侵权行为为由,再次对小米进行重新起诉。据记者了解,3月17日当天,西城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360与小米之间互诉不正当竞争,从去年11月起。据上述知情人士介绍,2015年11月,奇虎360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在西城区法院对小米提起了民事诉讼。360称,发现被告小米利用MIUI针对360软件实施了一系列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当使用MIUI的用户登陆360官方网站自行下载360产品时,MIUI会阻止等等。
  360认为,小米此举是为了降低360软件市场占有率,最终实现排挤同业竞争者的目的。据此,360认为小米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要求被告小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
  然而被告小米在答辩期内对上述案件的管辖权提出了异议。“小米异议有三点分别为:西城区并非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西城区依法不应再视为360公司的住所地;案件诉讼标的额高过2000万元,应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
  上述知情人士对记者说,北京西城区法院于2015年12月3日审理认定,小米的三点异议不成立,西城区法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
  不甘心的小米再次就管辖权问题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上诉。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西城区法院依据《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确定了本案的管辖法律引用不恰当。此外,上诉法院认为管辖权的确定应主要依据“两便原则”(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和高效行使审判权)和防止原告滥用诉权而规定的“原告就被告”原则。
  1月21日,知识产权法院发布管辖异议终审裁定,认定此案的管辖权在被告小米公司住所地法院,即北京海淀区法院。
  然而上述裁定发出6天后,即1月27日,360向北京西城区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西城区法院于2月25日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对于此次撤诉行为,360回应称,“在西城法院受理该案后,奇虎又发现小米利用MIUI操作系统对360实施了新一轮的侵权行为。”“新一轮的侵权行为”指的是用户从360官网下载软件时,会遭到MIUI操作系统的各种阻止,“最终达到使用户放弃从360官网下载软件,转而前往小米应用商店下载软件的目的。”
  “面对这种更加恶劣的侵权行为,奇虎必须诉诸法律手段坚决回击。因此,奇虎公司就小米这些新的侵权事实在原先起诉状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诉讼请求,并补充收集了相关的新证据。”360在发给记者《关于奇虎诉小米不正当竞争案的情况说明声明》中称,“为了更加全面有效地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奇虎需要先行撤诉深圳360开户,然后在完善新证据的基础上重新起诉。目前,西城区法院已经受理奇虎公司新的起诉。”
  对于360的再次起诉,记者尝试联系小米相关工作人员给予回复,但截至发稿时并未收到。
  “申请撤诉是原告的权利。双方反复就法院管辖权‘交手’,实际上是诉讼策略。大家都希望在胜算更大的法院打官司。”一名法律从业者对记者说,“360在修改诉由后,可以重新在西城区法院提起诉讼。有了上次管辖权异议的经验,360可能会避开一些规定,以便案件能在西城区法院审理。”
  小米与360的矛盾公开激化,源于今年1月小米宣布其应用商店全线下架360软件。小米认为,360提供小米手机用户安装的“雷电OS”导致小米手机出现无法正常升级、系统崩溃等问题。
  尽管双方都以“不正当竞争”为理由提起诉讼,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凌认为依照目前的法律对双方行为界定依旧有些模糊。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12月1日开始施行,距今已经23年。“现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是一般性规定,并没有针对互联网企业的具体规定。现有案件审理大多引用该法的第二条。那是原则性规定,非常抽象模糊。”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不正当竞争”即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2016年2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新法明确了网络企业的四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即(一)未经用户同意,通过技术手段阻止用户正常使用其他经营者的网络应用服务;(二)未经许可或者授权360开户,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网络应用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三)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或者不能正常使用他人合法提供的网络应用服务;(四)未经许可或者授权,干扰或者破坏他人合法提供的网络应用服务的正常运行。
  “当推广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麻烦可以找客服进行帮助,这样可以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和分析。该推广的流量用得比较地少,同时还有效地降低了成本,这样让整体有了很完美的结合。当进行推广的时候使用较少的用费,对于人们来说这就是一种推广的优点和好处。”
  360推广虽然是一种兴起的推广模式上海360推广,但是在一些细节的部分都有贴心的设计,推广的措施在很多行业都是需要的,推广的行为可以让人们更加地了解到事情。湖南中海邦科技有限公司推广也会让这个行业的发展变得好起来,同时还能让很多不同的人群有着新的体会和见解。推荐阅读:360竞价推广让你的创意会说话!——360手机助手[内容外显]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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